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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跨入新时代

来源:中国网 作者:小艺 人气: 发布时间:2018-04-10
摘要: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下发《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要建立激励约束有效、筹资权责清晰、保障水平适度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

  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下发《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要建立激励约束有效、筹资权责清晰、保障水平适度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同时通过建立个人缴费档次标准调整机制和缴费补贴调整机制、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实现基金保值增值,提高个人账户养老金水平和基金支付能力。

  专家表示,这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大举措,对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具有重大意义,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迈进新的发展阶段,标志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跨入全面发展的新时代。

  改善保障水平较低、激励约束机制不强等问题

  记者了解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于2014年正式建立,这项制度由2009年建立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和2011年建立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居保”)合并而来。不同于职工养老保险,其参保范围是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

  作为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这项制度建立以来,在保障老年居民基本生活、助力扶贫脱困、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均发挥了积极作用。人社部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12月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51255万人,其中,领取待遇人数15598万人,月人均待遇125元,其中基础养老金113元。

  从2009年下半年“新农保”全面展开试点到2017年年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增长了近4倍。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执行研究员张盈华认为,参保人数的持续增长显示出我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强劲的发展速度。但她同时坦言:“与城镇职工每月平均将近2500元的养老金水平相比,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平均每月125元的保障水平还是太低。”

  此外,张盈华指出,我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还面临着激励力度不够的问题。她为记者算了一笔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共12级,最低缴费档次是每年100元,财政配套30元缴费补贴,缴费超过500元则财政补贴不低于60元,“算下来,还是缴一两百元的‘性价比’高,这就是为什么尽管有3亿多城乡居民在缴费,但缴费收入只有七八百亿元,人均年缴费才200多元。”

  张盈华认为,《指导意见》出台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障水平较低、缴费激励约束机制不强等问题有望得到改善。

  我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指导意见》的出台明确了最低基础养老金和提高待遇的确定机制。张盈华认为,该举措分清了央地财政出资的关系,中央财政出资保障最低标准待遇,地方政府根据实际负责提高待遇、待遇倾斜和加发奖励,责任分清,为保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健康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指导意见》明确,全国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依据全国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财力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对65岁及以上参保城乡老年居民予以适当倾斜,对长期缴费、超过最低缴费年限的,适当加发年限基础养老金。

  张盈华对记者表示,此次基础养老金的待遇确定标准覆盖到了多个年龄层次的参保人,其中,“向65岁以上老年人倾斜”是考虑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推行时间短,老人账户积累较少,在基础养老金上予以照顾,而“加发年限基础养老金”则旨在吸引年轻人早参保、长缴费,增强账户积累能力。

  此外,统筹考虑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物价变动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障标准调整情况,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也是此次《指导意见》的一大亮点。

  值得注意的是,与城镇职工基础养老金2015年、2016年、2017年分别以10%、6.5%、5.5%的水平连续上调相比,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最低标准自2014年提高至每人每月70元以来,连续三年都未调整过。张盈华认为,此次提出了调整的因素,为今后建立科学的基础养老金调整机制提供了依据。

  张盈华表示,《指导意见》提出的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物价变动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调整变量较为科学,既考虑到了要让城乡居民共享经济发展成果,又确保了养老金不因物价上涨而贬值。同时,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调整相关联能够缩小老年居民和退休职工之间的养老金差距。

   鼓励参保者长缴费、多缴费

  除对国家发放的基础养老金进行了机制上的顶层设计外,《指导意见》还对由个人缴费、缴费补贴和资助构成的个人账户养老金提出了建立个人缴费档次标准调整机制和缴费补贴调整机制两项举措。

  据人社部统计,目前我国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5亿多人中,农村居民占95%以上。随着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参保居民的缴费水平逐年提升,2017年,人均缴费达到282元,比2012年提高近一倍。但从总体上来看,确实有较大比例的参保人员选择较低档次缴费,缴费时间短,个人账户储存额不高。

  《指导意见》明确,各地要根据城乡居民收入增长情况,合理确定和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标准,供城乡居民选择;根据经济发展、个人缴费标准提高和财力状况,合理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水平,引导城乡居民选择高档次标准缴费。

  “提高缴费补贴是从‘进口端’引导个人提高缴费档次,这与‘加发年限基础养老金’的‘出口端’激励举措相互配合,从两端发力,引导参保人早缴费、多缴费、长缴费,效果会更明显。”张盈华对记者表示。

  张盈华同时提醒,缴费补贴和加发年限基础养老金均出自地方财政,因此各地在确定提高待遇标准时,不仅要考虑当前财力,还应预测未来相当长时间的财政负担能力。

  此外,继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开始投资运营后,此次《指导意见》提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基金也可以委托投资,以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有五六千亿元的积累,目前仍只能按较低的存款利率‘滚存’。相较而言,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已经开展委托投资,先期委托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投资的地区已经获得可观的回报。”张盈华认为,有此经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完全可以开展委托投资。

  从全国社保基金过往的投资经验来看,其平均投资收益率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因此,在张盈华看来,允许城乡居民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进行市场投资的举措,对参保人尤其是年轻人来说吸引力很大。

  《指导意见》强调,各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委托投资应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要求和规定展开。后者明确,基金需要省级归集后交由“国家设立、国务院授权的养老基金管理机构”。

  张盈华指出,在基金委托投资的具体落实上,中央和地方还面临着不少挑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统筹层次很低,很多地方还在由县级经办机构管理,实现省级归集难度很大。这要求各级政府之间必须从大局出发、相互配合。”她建议,考虑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政府出资责任主要在地方,不排除在完善基金监管和投资管理办法基础上,由地方政府委托市场机构对基金进行投资运营。

责任编辑:小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