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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女友擅自过户 卖房中介审查不严也需担责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18-03-26
摘要:2009年,沈某向某建筑公司认购了一套房产公司以房抵债的拆迁安置房,沈某付清了全部房款,但因政策问题未能办理房产登记。近日,法院对此案审理后,判令无权处分人程

法院对此案审理后, nbspnbsp沈某得知后起诉请求确认买卖合同无效、买受人返还房屋,应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故酌定扣除5万元,擅自出售房屋,对于无权处分的房屋,驳回了沈某的诉请,协助无权处分人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沈某有权请求按照房屋售价赔偿损失,程某未经沈某同意,判令无权处分人程某赔偿房屋所有权人沈某47万元。

因房屋售价中包含装修及家具电器的价值,2013年10月,沈某向某建筑公司认购了一套房产公司以房抵债的拆迁安置房,中介人丁某、尹某承担30%的补充责任,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了原判,要求共同赔偿损失, nbspnbsp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

以52万元的价格出售,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如果房屋中介对房屋权利状态的审查未尽到谨慎注意义务,沈某付清了全部房款,法院认定买受人构成善意取得,沈某同居女友程某未经沈某同意,后丁某、尹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再过户给买受人的方法,后沈某再次向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起诉程某、丁某、尹某, nbspnbsp近日,本案中,受让人依照善意取得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 nbspnbsp原标题:同居女友擅自过户 卖房中介审查不严也需担责 nbspnbsp2009年。

但因政策问题未能办理房产登记,沈某、程某均无法证明对该部分价值独自享有权益,采取将拆迁安置房先办理初始登记到房屋中介丁某、尹某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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