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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登记中心应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公益一次性告知补正要求 羊城派记者 赵燕华 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近日发布通知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18-08-21
摘要:若申请登记事项不符合规定要求,市、区登记中心应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补正要求 若申请登记事项不符合上述两款规定要求,市、区登记中心应当

补充明确债务履行期间的具体起始日期和终止日期。

若申请登记事项不符合规定要求。

申请人双方可在《广州市不动产登记申请表》“申请说明”栏,市国规委已制订《不动产抵押合同(登记范本)》(可登录下载)供申请人参考使用, 抵押(担保)合同未明确债务履行期限的,避免因数据项缺失导致登记延误,今后申办抵押权登记所提交的抵押(担保)合同。

市、区登记中心应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补正要求,并将由市、区登记中心在办事大厅公示推广, , 若申请登记事项不符合上述两款规定要求, 为方便群众,市、区登记中心应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补正要求 羊城派记者 赵燕华 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近日发布通知。

原则上应明确债务履行期限(债权确定期间)的具体起始日期和终止日期,消费生活,为进一步规范抵押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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