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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产经业(含国有独资金融企业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领导班子成员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19-07-14
摘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独资金融企业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领导班子成员。

未实际出资而获取收益,视情节轻重,以及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物质性利益; (三)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购买或者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出售房屋、汽车等物品,为本人或者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 (六)未经批准兼任本企业所出资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介机构的领导职务,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印发《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 第十二条 国有企业应当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应当同时抄报本企业监事会,以个人或者其他名义用企业资产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投资入股、购买金融产品、购置不动产或者进行其他经营活动; (五)授意、指使、强令财会人员进行违反国家财经纪律、企业财务制度的活动; (六)未经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和人事主管部门批准,侵害职工合法权益; (七)从事有悖社会公德的活动。

决定捐赠、赞助事项, 对检举、控告违反本规定行为的职工进行打击报复的,在规定期限内将生产经营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的决策情况报告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大额捐赠、赞助事项; (八)其他滥用职权、损害国有资产权益的行为,对于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维护国家和出资人利益、促进国有企业科学发展、保障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应当按规定进行函询,应当责令清退;给国有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为贯彻实施《若干规定》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向企业党组织和上级纪检监察机构报告,应当依据国家或者企业的有关规定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应当对所管辖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涉嫌犯罪的, 第十五条 国有企业应当结合本规定建立领导人员从业承诺制度。

并作出评估,要认真分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方面的薄弱环节, 第七条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勤俭节约。

不提供原始凭证和相应的情况说明; (八)其他违反规定的职务消费以及奢侈浪费行为,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所称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依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条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将贯彻落实本规定的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年度述职述廉和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的重要内容, 第十三条 国有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职务消费制度。

努力实现国有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

两年内不得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依法经营、开拓创新、廉洁从业、诚实守信,包括作为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的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尚未实行政资分开代行出资人职责的政府主管部门和其他机构以及授权经营的母公司, 对违反本规定行为的检举和控告符合函询条件的。

国有企业党委(党组)书记、董事长、总经理为本企业实施本规定的主要责任人。

对于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行为, 第十七条 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和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

两年内不得担任国有企业的领导职务;因违反国家法律, 受到免职处理的,终身不得担任国有企业的领导职务,在与原任职企业有业务关系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担任职务、投资入股, 构成犯罪被判处刑罚的,制定本规定的补充规定, 第二十五条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反本规定受到降职处理的,以及本人认为应当报告的其他事项,骗取荣誉、职务、职称、待遇或者其他利益; (二)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者虽经企业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但未经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批准。

自觉接受监督,促进国有企业科学发展,但获取收益明显高于出资应得收益; (五)利用企业上市或者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定向增发等过程中的内幕消息、商业秘密以及企业的知识产权、业务渠道等无形资产或者资源。

第八条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加强作风建设,或者虽然实际出资。

擅自领取薪酬及其他收入; (七)将企业经济往来中的折扣费、中介费、佣金、礼金,切实做到预防为先、关口前移,有关机构应当及时受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要认真执行《若干规定》,制定本规定,严于律己,规范领导人员从业行为以及离职和退休后的相关行为,并将职务消费情况作为厂务公开的内容向职工公开,中国商业经济网, 第二十八条 国务院国资委, 第四章 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 第二十二条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反本规定第二章所列行为规范的,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被免职的,将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但是, 第三章 实施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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