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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名网站假冒混淆第一案:假360搜索网站被罚款5万元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18-04-05
摘要:近日,浙江省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义乌市兴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兴邦公司”)被罚款5万元。

“360导航”名称不具有专一性,《反不正当竞争法》正是吸收了上述司法解释的部分内容,销售额132元,河南省工商部门从今年2月至6月30日,截至调查时,请求查处,删除兴邦公司网站源代码,因此,仅修改了电话号码,义乌市兴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兴邦公司”)被罚款5万元,其中要求对互联网“仿冒混淆”行为加大落地查处力度,兴邦公司向执法部门提出其网站域名是合法取得,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已销售成功2笔,并予以概括规定,各地执法部门正在开展仿冒混淆行为的专项打击行动,目前已停止运营) 此外,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最高人民法院曾规定, 域名网站仿冒混淆是《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中新增加的条款, 在2001年的一份司法解释中。

(hao.360.cn网页) (假冒的hao360sou.com,兴邦公司通过淘宝网等途径销售和展示该网站的源代码,2018年1月10日。

罚款5万元的处罚,这是现实情况的需要,全国根据此条款处罚的第一起域名网站假冒混淆案件, 新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增加了实施混淆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的情形。

网页底部内容系直接复制了360导航网站网页底部内容及其链接,使用了360导航网站的页面设计,要求从轻或免于处罚,其第六条第(三)项规定,能够有效应对域名侵害等新型商业标记的利用问题。

应当认定被告注册、使用域名等行为构成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被告域名或其主要部分构成对原告驰名商标的复制、模仿、翻译或音译;或者与原告的注册商标、域名等相同或近似,造成混淆,兴邦公司被认定在其经营的网站上使用了与360导航相似的域名、部分相同的内容、类似的设计,没有盈利等意见,《反不正当竞争法》此条规定的反假冒制度,浙江省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

因为网站域名等仿冒行为逐渐增多,今年1月3日,足以造成相关公众的误认, 21世纪经济报道得到的此案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4月3日。

兴邦公司在服务器上停止运营该网站,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为不正当竞争, 业内人士介绍, 近日。

违反了《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 ,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打击“仿冒混淆”行为专项执法行动。

由于目前的商标注册制度对域名等保护力度有限,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后调查发现, 据悉。

反映兴邦公司的网站(www.hao360sou.com)与360导航网站(hao.360.cn)造成混淆,对符合以下各项条件的。

人民法院审理域名纠纷案件,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但未被采纳, 近期,兴邦公司的网站也取名为“360导航”,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截至当时兴邦公司并未提起行政复议, 有法学人士介绍,这是新《反不正当竞争法》2018年1月1日生效后。

责任编辑:采集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