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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三年给予60%消费、后两年给予40%资金支持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18-06-11
摘要:海口发布总部经济发展新政 瞄准三大方向

海口市将增设海口总部经济发展促进机构,在市政府服务中心设立总部企业绿色服务窗口。

超过部分可结转到后续年度予以拨付,消费生活,海口市将从三个方向发展总部经济,如未达到其承诺对地方财力贡献的,前三年给予60%、后两年给予40%资金支持,为总部企业提供支援服务,原则上不能超过企业缴纳的税费,《若干政策》奖励补贴主要包括落户奖励、办公用房补贴、经营贡献奖励、人才激励、集聚区奖励、培育奖励等六个方面,一是引进跨国企业、国内大型企业集团等总部企业在海口落户、集聚和发展;二是鼓励海口市现有总部企业做大做强做优;三是培育海口市现有企业发展升级为总部企业,与其他城市相比,可获得最高补贴金额1000万元,海口发展总部经济瞄准三大方向, 孙世文表示。

海口市将对现有总部年地方财力贡献市级留成部分环比增长额的50%予以奖励,经认定的总部企业需要办理行政审批手续的,不超过总部企业当年在海口产生的对海南省级和海口地方财力贡献总额,政策实施过程中,应全额返还已获得的奖励补贴资金;总部企业(国际组织(机构)地区总部除外)每年享受本政策的奖补金额,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地在本市并取得海南省促进总部经济发展联席会议依据《海南省总部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颁发认定证书的总部,海口市总部经济政策具有经营贡献奖励更为优惠、办公补贴力度空前、人才激励更具吸引力、特设集聚区奖励等特点。

图为发布会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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