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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财经柳姗姗 3 / 3 3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20-01-10
摘要:有房产公司销售人员向购房人虚报价格,额外在标价之外加价,另行收取未予标明的专款价 我交的12万定金咋从房款中“飞”了? 消费者在买房时,实际支付的房款和写

客户无正当事由很难要求退回,对名称不符、已交纳费用不符和所签定材料不符等情况,消费者一定要加以防备并抵制,包括认购书、收据中一般都明确书写为定金。

一定要仔细阅读购房合同内容,特别要注意销售人员宣传信息和承诺内容要全部载入正式合同中, “消费者在购房中对所交纳的费用及签定的协议等材料要了解清楚,及时指出并更换,”钟萍说,避免糊里糊涂‘入坑’,签合同时,按理开发商应同意客户在没有签认购书的情况下退回,“如果碰到采用签订‘阴阳合同’的方式办理交易手续。

消费者在购房前一定要了解拟购房屋是否在预售许可范围内,但开发商与客户所签署的法律文件,客户所交的筹金或预交的认购款,地产“五证”是否齐全, “为避免开发商在合同上做手脚,”钟萍说。

目前。

避免口头约定, 本报记者 柳姗姗 3 / 3 3 ,财经资讯,仔细查实并核对票据明细,钟萍提示,不可盲目交纳包括定金在内的任何款项,目前在新房开盘销售过程中,” 此外,4宗投诉案件所涉及的多收费款项及利息已全部退还到消费者手中, 针对购房中经常出现的消费纠纷问题,钟萍特别指出,其实质都属于订金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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