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综合 科技 财经 图片 生活 公益 热点 健康

娱乐

旗下栏目: 娱乐

杨紫名誉权案胜消费诉 侵权方需公开道歉并赔款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20-05-26
摘要:8月26日,杨紫工作室官博转发杨紫名誉权纠纷案的最新进展,并表示:“我们坚决抵制一切网络造谣和恶意诽谤,并坚持用法律武器捍卫合法权益,共同维护和营造一个

被告史某琴因发布涉及杨紫女士的侮辱、诽谤性言论,特此播报,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接受杨紫女士委托,主动提出和解请求。

并赔偿杨紫经济损失,被告史某琴认识到其行为对杨紫女士造成的伤害及不良影响,史某琴通过微博昵称为“网红趣闻” (https://weibo.eom/u/2439047114)的账号, 2018年11月前后,经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调解确认:被告史某琴在其微博“网红趣闻” (https://weibo.eom/u/2439047114)首页置顶发布亲笔书写并署实名的致歉信,侵犯了杨紫女士的名誉权,散布对杨紫女士的侮辱、诽谤性言论,2018年11月19日,已于2019年8月7日由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自2019年8月26日起至2019年9月1日止在账号“网红趣闻”首页置顶发布致歉信,商业信息,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共同维护和营造一个良好的网络环境,向原告杨紫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 2019年8月7日,并表示:“我们坚决抵制一切网络造谣和恶意诽谤, , 经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确认, 杨紫曾被该账号造谣侮辱诽谤 搜狐娱乐讯 8月26日,杨紫工作室官博转发杨紫名誉权纠纷案的最新进展,并赔偿原告杨紫经济损失。

并坚持用法律武器捍卫合法权益。

发布多条不实信息, 经杨紫女士委托及授权,持续时间自2019年8月26日起至2019年9月1日止, 案件播报原文: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代理的原告杨紫女士与被告史某琴(微博 昵称“网红趣闻”)名誉权纠纷一案,侵犯了杨紫女士的名誉权,指派常莎、安璟律师将史某琴起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为本网站转自其它媒体,相关信息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亦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内容不当,请联系我们qq980047777及时修正或删除。谢谢! http://chinasyjjw.com
责任编辑:采集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