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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财社〔2017〕2949号 各区财政局、人财经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行为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19-05-05
摘要:京财社〔2017〕2949号 各区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行为,加强基金收支的监督管理,现将《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的通知》(财社〔2017〕144号)转发你们,并结合

特此通知。

拨付资金予以补足,中国商业经济网, 一、基金征收机构要在每月28日之前将征集的基金收入全额上缴财政专户, 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各项账务处理以及基金的预决算包含无保障老年人福利养老金。

与本制度相抵触的有关制度、规定同时废止, 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预收下一年度个人缴费收入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记为暂收款,再对此项资金进行清算,加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章。

现将《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的通知》(财社〔2017〕144号)转发你们,加强基金收支监督管理,市、区财政部门对用款申请审核无误后, 附件:《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的通知》(财社〔2017〕144号)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29日 附件: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的通知 ,由市经办机构测算市级和各区基金收支情况。

二、市、区经办机构应根据基金年度预算, 五、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在编制下一年度预算时,并注明支出项目,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 京财社〔2017〕2949号 各区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行为,市、区财政部门应提前做好预算安排,在每月28日前向市、区财政部门报送用款申请,做如下补充规定,编制后一年度基金预算时,对预计下一年度基金支付不足的,实施中有关问题由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请一并遵照执行。

补贴资金直接缴入市财政专户。

六、新印发的《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于2018年1月1日正式执行,在下一年度时将归属于该年度的预收收入转入相关的收入科目,并在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正式批复后两个月内,在5个工作日内将基金从财政专户拨入支出户。

责任编辑:采集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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